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加快了计量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1959年国务院发布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1985年颁布《计量法》。同时加强计量技术基础建设,建立了计量科学研究机构和全国量传体系;成立了计量行政部门,保证了全国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世界计量日
1875年5月20日,17个国家在法国巴黎签署了“米制公约”,这是一项在全球范围内采用国际单位制和保证测量结果一致的政府间协议。100多年来,国际米制公约组织对保证国际计量标准的统一、促进国际贸易和加速科技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1999年,第二十一届国际计量大会把每年的5月20日确定为“世界计量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1959年6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确定米制为我国的基本计量制度,统一中国计量制度。全国开展推广米制、改革市制、限制英制和废除旧杂制,取得显著成绩。
1977年5月27日,以国发【1977】60号文件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管理条例(试行)》,对全面推进计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1985年9月6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新中国计量工作全面进入依法管理时期。
计量发展规划
为全面促进计量发展,2021年12月31日,国务院以国发〔2021〕37号文件,印发了《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规划从七个方面,对计量工作进行了规划和部署,对进一步推进新时代的计量工作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